“3C”认证从 2002年5月1日(后来推迟至8月1日)起全实施
,原有的产品认证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。当前已公
布的强制产品认证制度有《强制产品认证
管理规定》、《强制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》、《一批实施
强制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》和《实施强制产品认证有关问题
的通知》。一批列入强制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、
开关、低压电器、电动工具、家用电器、农业轮胎、农业载
重轮胎、音视频设备、信息设备、电信终端、机动车辆、器
械、防范设备等。
至今,已发布多项产品,除一批目录外,还增加了油漆、陶
瓷、汽车产品、玩具等产品。
3C认证就是我国强制产品认证的简称。